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151号平潭县原水产供销公司通道南侧房产
2025-09-12
福建/福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151号平潭县原水产供销公司通道南侧房产
福建/福州-2025-09-12 00:00:00

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号平潭县原水产供销公司通道南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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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号平潭县原水产供销公司通道南侧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看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联系人:曹先生,电话:*************,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座**层。 *.如在合约期内,因平潭综合实验区国资系统建设需要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部门对租赁标的进行拆迁或其他处置,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出租方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及移交,意向承租方报名截止前应到租赁标的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意向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租赁标的的证载用途与有关部门规划用途是否一致以及租赁标的能否用于其租赁用途使用,承租方不得以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等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若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查勘并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品质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未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履行等情况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作调整、不予退还。交易中心、经纪机构和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交易中心、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及经纪公司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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