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9-12 00:00:00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北京路***号供水业务大楼****层不动产租赁项目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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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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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项目位于盘龙区北京路,房屋所有权人为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地上**层地下*层,大楼竣工时间为****年,酒店楼层于****年正式投入使用,楼龄**年。本次出租*层至**层,拟租赁面积*****.**㎡,其余楼层出租方办公自用。 | |||||
| 资产数量 | —— |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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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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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在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盘龙区 | |||
| 住所/注册地址 | 昆明市北京路***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万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邱锝 |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二届八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 |||
| 批准日期 | ********** | |||
| 批准文号 | 二届八十三次 | |||
| 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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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昆明博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 备注 |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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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租赁期限 | **年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经报名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以招投标评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后按挂牌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招投标评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后若只通过一家意向投资人,按挂牌价协议成交;符合性审查后若通过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项目招投标评审方案主要内容为:(*)经营方案;(*)承租期限承诺及付款方案及措施;(*)资产管理、维护方案及措施;(*)租赁场地管理机构;(*)企业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投融资能力;(*)净利润;(*)类似业绩。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披露期满,由招投标代理机构通知意向投资人领取《招租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得分≥**分的意向投资人只有一家则按挂牌价格协议成交;技术评审得分≥**分的意向投资人有两家及以上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发出《成交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投资人需自行承担水、电等费用,相关防火、防盗及相关安全、人身损害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需另行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协议》、《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责任书》、《治安保卫群防群治责任书》、《廉政合同》、《移交清单》。 *、投资人已经对租赁标的物的资产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自愿承租租赁标的物。投资人应当自行办理其经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关办理费用及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保、卫生许可证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如投资人未能合法取得上述相关证照而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投资人也不得以此为由作为不向出租方进行支付租金的理由进行抗辩。投资人不得将该房屋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如有任何违反,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投资人若需对承租区域或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且须严格按照产权持有单位要求,提交装修方案并经产权持有单位确认同意方可实施。投资人若因经营需要加装电梯,须通过消防和安全评估机构鉴定,经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进行加装(电梯加装包含在整体装修方案中),租赁资产装修应采取“来装去丢”的原则。整体装修投资(含电梯加装)等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人承担,行成固定资产的,在租期届满后产权无条件归属出租方。 *、大楼现有三部电梯,其中两部电梯供出租方办公独立使用,一部电梯可供投资人独立使用,投资人若需加装电梯,应在出租方指定的第三方设计单位根据勘测结果在指定位置加装电梯,电梯加装方案须由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专业设计单位出具,并报出租方且经相关政府审批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承租方若因经营需要加装电梯,租赁资产装修应采取“来装去丢”的原则。整体装修投资(含电梯加装)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形成固定资产的,在租期届满后产权无条件归属出租方。 **、大楼外部墙体靠北京路一侧为全玻璃幕墙,北侧、南侧、西侧为瓷砖贴面,为保证安全,大楼外立面改造由出租方组织实施,由投资人与出租方按使用楼层比例共同出资改造,其中投资人出资比例**%,出租方出资比例**%。大楼外立面涉及的规划报批、设计、施工方案确定等均由出租方负责。 **、如通过招投标评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招投标费用*万元由最终投资人承担,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投标费用至招标机构指定账户,若未按时支付的,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从最终投资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价款划转至招标机构指定账户。 **、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①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申请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及其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审计报告(或审计说明)须盖有审计方的相关印章,还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二维码(相关印章指审计方的审计专用章或公章或审计人员的注册章)。 *、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 *、提交承诺书。 | ||||||||||||||||||
| 报名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申请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及其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审计报告(或审计说明)须盖有审计方的相关印章,还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二维码(相关印章指审计方的审计专用章或公章或审计人员的注册章)。 *、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 *、提交承诺书。 |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已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标的权利人为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装修改造期限*个月,装修改造期间*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分期实施,第一年免*个月租金,第二年免*个月租金,第三年免*个月租金。(免租金额均按首年租金计取) *、履约保证金:设置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合约期满后根据承租人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租金递增方式:首年及第二年租金无递增;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 ;第五年租期满,须由出租方选聘评估公司对租赁资产重新评估,第六年租金根据第五年租金对比重新评估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第七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标的租赁用途:商业酒店。 *、相关管理费:投资人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以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投资人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 *、是否有原租户:无原租户。 *.本项目有出租方会议、后勤保障等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日**:**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承租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 账户信息 | ||||||||||||||||||||
| 账户名称 |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 |||||||||||||||||||
| 账号 | *****************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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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操作 |
|---|---|
| 资产租赁合同(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廉政合同(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责任书(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治安保卫群防群治责任书(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协议(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移交清单(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评分标准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五、挂牌信息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 六、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 七、交易须知 | |||||
|---|---|---|---|---|---|
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 |||||
| 八、风险提示 | ||||
|---|---|---|---|---|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已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标的权利人为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装修改造期限*个月,装修改造期间*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分期实施,第一年免*个月租金,第二年免*个月租金,第三年免*个月租金。(免租金额均按首年租金计取) *、履约保证金:设置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合约期满后根据承租人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租金递增方式:首年及第二年租金无递增;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 ;第五年租期满,须由出租方选聘评估公司对租赁资产重新评估,第六年租金根据第五年租金对比重新评估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第七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标的租赁用途:商业酒店。 *、相关管理费:投资人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以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投资人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 *、是否有原租户:无原租户。 *.本项目有出租方会议、后勤保障等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 |||
|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