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项 目 工 期 : *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供应商承诺的工期提前于采购人所要求的工期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 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不会向供应商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供货商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暂估价项目和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 所有工作的工期。
*.质 量 要 求 :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 程 所 需 材 料 与 设 备 清 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适 用 的 规 范 和 标 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年版)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家其他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等。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安全施 工职责。
*.*供应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撤离。
*.*供应商应对其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
*.*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供应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
*.*供应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 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 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应为本工程制订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 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供应商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 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人 员 要 求
*.*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姓名:伍容香;专业:建筑工程壹级;证书编号:湘****************,湘建安*(****)*******。技术负责人:姓名:肖逢凯;专业:建筑工程;证书编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宋志君;证书编号:*******************,湘建安**(****)*******。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的要求及安全事故的相关免责条款等。 社会保险的要求: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意外保险的要求: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事故的相关免责条款:如安全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或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如供应商已履行了安全责任,且安全的发生并非供应商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供应 商在一定范围内不承担责任。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安全的发生符合免责范围的规定。对于因安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其 他 要 求 :
*.*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 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供应商应每周报备采购人施工进度。
★*.*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外(含境外)工程建设单位来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建 设工程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申请登记备案。省外建筑入湘企业提供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或具有处于有效 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验 收 方 案
*.*验收主体:采购人
*.*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验收时间: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验收程序:(*)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
,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成立验收小组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 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书。(*)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资料、原 始记录、验收结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供应商收到工 程接收证书后,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验收内容:根据采购需求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 并支付款项。(*)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规定工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从 工程款中扣****元/天,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争议处理:成交人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 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采购人支付。
*.**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成交人实施内容进行验收。
(*)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如成交人的实施内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
、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成交人承担。 成交人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成交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 答复。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和 保 修 期
**.*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执行。
**.*保修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国家现行相 关标准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结 算 支 付 方 式 :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北雅中学
**.*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审计前,根据甲方付款节点,支付比例不 超过已完成工程核定造价的**%,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审计后,则按结算总价支付至**%,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相应的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 * . 中 小 企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 属 于 “ 建 筑 业 ”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