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车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09-12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执法执勤车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5-09-12 00:00:00
福建/厦门-2025-09-12 00:00:00
执法执勤车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厦门金汇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枋钟路****号 | *,***,***.**元 |
执法执勤车采购(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执法执勤车采购):
货物类(厦门金汇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 小型客车 | 执法执勤车采购 | 执法执勤车采购 | 大通牌 | *************** | * | 辆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乐军 |
| 评审专家: | 郑荣明 、 叶蔚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成交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价≤***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万元<成交价≤***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交账户: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执法执勤车采购:*.****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一真,林雨欣,林柔婷
电话:***********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