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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点情况的声明函,以上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执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具有*年及以上桩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中国境内*座**万**及以上***储罐桩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兼任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供承诺),且须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年以上类似桩基工程项目的***经理(或安全负责人)的管理经验,且须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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