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12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牛院区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永信康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林坤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金牛院区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移动式空气消毒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床单元消毒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壁挂式空气消毒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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