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12 00:00:00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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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号黄山大厦*楼
成交价:**.**万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梅 ,邹志刚,王逸峰
业主单位名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云谷路交口口
联系人:吴国际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负责人:汪绍杰
联系电话:*************
若参审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联系电话:*************。
若参审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肥西第二中学纪检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审单位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参审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