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09-12 00:00:00
龙峰矿业引入龙景矿投资合作人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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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峰矿业引入龙景矿投资合作人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福建龙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龙峰矿业引入龙景矿投资合作人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龙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合作人遴选。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泉州洛江区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宏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丰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柒拾叁万伍仟元整)。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起至****年*月**日止(采矿权证的有效期)。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永强(组长)、吴洪坤、黄水英、林才强、蓝占安、阮耿清、易其源。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为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合并公示。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异议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门街物资大厦*楼
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号金融中心****幢**层****室
电话:***********、***********
联系人:王工、卢工
监督部门:龙岩市永定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人:福建龙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