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9-12 00:00:00
质 疑 人:定州市腾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质疑事项*:
制造商无**** 复合保温管、**** 复合保温管管件、*** 热水管的排污许可证。
**** 复合保温管、**** 复合保温管管件、*** 热水管的制造需持有《排污许可证》制造商东莞市柯宇管业有限公司无许可证,法律明文规定政府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回复:
采购文件中未对“排污许可证”作出相关要求,经评审,浙江昂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质疑事项*:
制造商使用曾用名。
制造商绍兴县宇盛机电有限公司使用曾用名,绍兴县宇盛机电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已经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应该使用最新的工商信息。
回复: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十一条中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浙江昂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软接、防震垫 (货物名称),属于 工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绍兴县宇盛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业、微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浙江昂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款规定。
附件信息:
-
草塔供热回复函*定州腾野.*** (***.* **)
-
草塔供热质疑函*定州腾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