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32号)
2025-09-12
河南/郑州 质疑投诉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32号)
河南/郑州-2025-09-1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5-09-12 00:00:00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一期)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宽腾(辽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地址: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药都大街*号 | ||||
|
||||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未享受小微企业政策,采购代理机构未针对投诉人质疑的问题进行明确答复。*.综合得分存在分值错误,应组织进行重新评审。*.暂停项目,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中标供应商河南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采购人存在利益交换。投诉请求:*.重新评审。*.暂停本项目,对采购人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投诉事项*“投诉人应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和报价分值计算错误”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中的“质疑函未针对问题进行明确答复”和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