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9-12 00:00:00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海岛无人化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舟公普函〔****〕**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海岛无人化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遵循国家战略与地方政策导向,深度契合****发展战略,通过部署低空反制、雷达感应等军民两用技术,实现平时治安管控与战时海防支援的双重功能。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虾峙岛、大蚊虫岛、对面山岛、金钵盂岛、东白莲岛、西白莲岛、凉潭岛、砚瓦岛、佛渡岛、悬山岛、笔架山岛等重点岛屿及周边海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低空防御:采购*套无人机反制设备(*套固定式+*套便携式)及*套光电设备。
(二)陆地监控:采购*架无人机、**套太阳能低功耗监控设备及无人化管控平台接口开发与数据融合服务。
(三)海域治理:采购*套无人艇、*套****终端及卫星遥感监测服务。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为向上争取及区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重要设备、材料和监理等招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七、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区财政局《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表》,专家评审意见。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此 复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号普发改审〔****〕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岛无人化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