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1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东/广州-2025-09-1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南沙区财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消防救援装备(港湾街道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装备、蒲州社区微型消防站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雅诺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兰州路***号伊普诺康行政楼*座***室

法定代表人:杨军

被投诉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号

被投诉人*:招投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号奥园中环广场*座**楼****

相关供应商:广州雄鲸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雄鲸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号粤雅市场第**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年*月**日,代理机构在法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月*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月*,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子包*中标供应商为雄鲸公司。**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月**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月**日采购人与雄鲸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雄鲸公司不符合参与投标条件,无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虚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地址和电话分别为: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号港口大厦一楼,************,************。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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