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措美镇乃西乡农村饮水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2025-09-11
西藏/山南 变更澄清
措美县措美镇乃西乡农村饮水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西藏/山南-2025-09-11 00:00:00
西藏/山南-2025-09-11 00:00:00
措美县措美镇乃西乡农村饮水建设项目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措美县措美镇乃西乡农村饮水建设项目”第三章 评分办法 (综合评估法) 附件四,第三小点(**)中的安全员:有相关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歧义。现澄清如下:“第三章 评分办法 (综合评估法) 附件四的第三小点(**)中的安全员:有相关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为安全员*证的最低标准,与“第三章 评分办法 (综合评估法) 附件四,第三小点(**)”中的其他项为一个整体,各潜在投标人上传“安全员: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均已认可,本次澄清未改变评分办法中的实质性要求,故本次开标不做延期。 特此澄清! 西藏尚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