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 云阳县重点旅游景区30年经营权出让
2025-09-12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云阳县】 云阳县重点旅游景区30年经营权出让
重庆-2025-09-12 00:00:00
云阳县重点旅游景区**年经营权出让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标的名称 云阳县重点旅游景区**年经营权出让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县***;云阳县 资产类别 经营权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云阳县重点旅游景区**年经营权出让
转让底价 ****** 万元
经营权类型 景区经营权 经营权证照号 *
经营项目所在地 重庆市云阳县 经营权有效期限 **年
经营权经营范围 *
标的踏勘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
周边配套情况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为批准机构 云阳县人民政府
评估备案机构 云阳县财政局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云阳县重点旅游景区**年经营权出让,出让范围包含云阳龙缸景区、三峡云梯、三峡文物园景区、三峡磐石城景区,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重交所按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经营权出让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可凭经营权出让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受让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经营权出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让。

八、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行政审批、备案等手续,自行更新维护景区内的设施设备;经营期间景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经营期间受让方自行负责景区内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维修及水、电、气、物业、人工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需出让方名义缴纳的以出让方名义缴纳)。

九、本次交易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交易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十、出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标的所涉及的景区范围、数据、现状以实际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景区范围、数据等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本项目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出让期内,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实施经营管理,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安全运行,承担安全管理应负的责任。确保景区旅游资源保护、防火防灾等公共安全服务、景区内游客基本游览服务及旅游安全、景区内基础及配套设施维护服务、景区推广营销服务、景区内配套服务等。

十二、出让期内,受让方需按《旅游景区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大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架空游览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部分:旅游景区(点)等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履行项目运营维护责任,且维持龙缸景区不低于国家**级旅游景区、三峡梯城景区不低于国家**级旅游景区,受让方对景区的改造、经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或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三、本次成交价款出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四、该经营权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质押、租赁、投资入股或其他方式处置。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云阳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龙老师 联系电话 ************(节假日除外)
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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