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5-09-11 00:00:00
郊区****年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蚁害监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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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郊区****年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蚁害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一方山水塔山城**栋*单元***(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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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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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郊区****年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蚁害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唐燕丽、王舒生、胡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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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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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年圩堤白蚁危害防治项目 |
枞阳县水利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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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春风水利等**座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
枞阳县水利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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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圩堤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
安义县水利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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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温岭市***座山塘白蚁治理采购(新发布)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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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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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白蚁防治项目 |
剑阁县水务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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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蓼南乡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
芦山市蓼南乡人民政府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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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小型水库白蚁防治项目 |
平阴县水利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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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星子镇白蚁防治服务项目 |
芦山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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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年度小型水库及堤防白蚁危害防治项目 |
东至县水利局 |
湖北鑫淼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郊区水利局
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合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郊区隆门路公交换乘中心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