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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二次)质疑公示
2025-09-11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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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二次)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5-09-11 00:00:00
贵州/贵阳-2025-09-11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二次)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品目一:贵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籼米采购
采购代理: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阳谷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号谷丰粮油市场内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客观分“投标供应商认证体系评价”部分,三家公司均在相关资质证书没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最终评审打分上获得了满分**分,该项评分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怀疑。
事实依据:经工商查询,三家公司均只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未涉及其他相关认证体系。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阳谷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主观评分部分分值过低。主观分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整体实施方案及制度(评分值为***分),另一部分为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评分值为***分),且两部分评分都有针对不同质量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打分值,我公司是针对两部分提交了明确的方案和制度,而非遗漏方案。在我公司其他评分都偏上的情况下,该项主观评分对比其他竞标人明显畸低。
事实依据:我公司是针对两部分均提交了明确详细的整体实施方案及制度,方案也包含了完备的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两部主观分评分相加后我公司却出现*分、*分低分的情况,主观评分既然明确了具体的取分标准,应该按照评分标准项公示评分,各竞标公司整体实施方案和制度(评分值***分)属于哪一等级可得多少分,而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评分值***分)又属于哪一等级可得多少分,公示具体评分项目得分,才能体现此次招标的公平、公正,避免控分之嫌。
法律依据: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二节评分标准中《评分表》关于主观评分内容
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人员配置部分得分,三家企业均为小微企业,并未达到满分条件,但评审结果为满分,该评分项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质疑。
事实依据:经工商查询,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性质客观上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且为小微型企业,客观上不具备满分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性质客观上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且为微型企业,且工商查询注册员工仅为*人,客观上不具备满分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性质客观上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且为小型企业,且工商查询注册员工为**人,客观上不具备满分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基地部分得分,该评分项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质疑。
事实依据:经工商查询,以上三家为商贸公司,客观上多不具备自有生产基地。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事实依据:该公司为商贸型公司,该类公司大多不需要采购成本较高的检测设备和设立专门的检测场所,客观上不能提供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事实依据: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为商贸型公司而非专业的粮油供应单位,该类公司大多不需要采购成本较高的检测设备和设立专门的检测场所,客观上不能提供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事实依据:该公司为小型规模企业,且为商贸型公司而非专业的粮油供应单位,该类公司大多不需要采购成本较高的检测设备和设立专门的检测场所,客观上不能提供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事实依据:经工商查询,三家公司均只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未涉及其他相关认证体系。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阳谷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主观评分部分分值过低。主观分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整体实施方案及制度(评分值为***分),另一部分为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评分值为***分),且两部分评分都有针对不同质量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打分值,我公司是针对两部分提交了明确的方案和制度,而非遗漏方案。在我公司其他评分都偏上的情况下,该项主观评分对比其他竞标人明显畸低。
事实依据:我公司是针对两部分均提交了明确详细的整体实施方案及制度,方案也包含了完备的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两部主观分评分相加后我公司却出现*分、*分低分的情况,主观评分既然明确了具体的取分标准,应该按照评分标准项公示评分,各竞标公司整体实施方案和制度(评分值***分)属于哪一等级可得多少分,而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评分值***分)又属于哪一等级可得多少分,公示具体评分项目得分,才能体现此次招标的公平、公正,避免控分之嫌。
法律依据: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二节评分标准中《评分表》关于主观评分内容
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人员配置部分得分,三家企业均为小微企业,并未达到满分条件,但评审结果为满分,该评分项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质疑。
事实依据:经工商查询,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性质客观上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且为小微型企业,客观上不具备满分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性质客观上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且为微型企业,且工商查询注册员工仅为*人,客观上不具备满分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性质客观上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且为小型企业,且工商查询注册员工为**人,客观上不具备满分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基地部分得分,该评分项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质疑。
事实依据:经工商查询,以上三家为商贸公司,客观上多不具备自有生产基地。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事实依据:该公司为商贸型公司,该类公司大多不需要采购成本较高的检测设备和设立专门的检测场所,客观上不能提供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事实依据: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为商贸型公司而非专业的粮油供应单位,该类公司大多不需要采购成本较高的检测设备和设立专门的检测场所,客观上不能提供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事实依据:该公司为小型规模企业,且为商贸型公司而非专业的粮油供应单位,该类公司大多不需要采购成本较高的检测设备和设立专门的检测场所,客观上不能提供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请求:请评审委员会回复以上质疑并详细说明我公司在主观项被扣分及评分明显偏低的具体原因。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贵公司针对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递交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年*月*日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结合本项目评审报告内容,现对贵公司质疑事项进行答复。
一、关于“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客观分‘投标供应商认证体系评价’部分,三家公司均在相关资质证书没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最终评审打分上获得了满分**分,该项评分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怀疑。”的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依法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所有环节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经核查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投标供应商认证体系评价”评分项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可查询,真实有效。贵公司依据的“工商查询”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未公示等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
二、关于“质疑事项*:贵阳谷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主观评分部分分值过低。主观分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整体实施方案及制度(评分值为**分),另一部分为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评分值为**分),且两部分评分都有针对不同质量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打分值,我公司是针对两部分提交了明确的方案和制度,而非遗漏方案。在我公司其他评分都偏上的情况下,该项主观评分对比其他竞标人明显畸低。”的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依法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所有环节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经核查贵公司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不存在评分畸低的情况。
(二)贵公司认为自己的《响应文件》已提交了“整体实施方案及制度”和“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配送预案”,不应该出现低分情况,完全是贵公司的主观推测、猜想,不能代表专家的评审意见。请贵公司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自行复核《响应文件》。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一、依法组织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评审活动应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六)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上述法规已明确规定泄露评审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故对贵公司请求“公示具体评分项目得分”不予支持。
三、关于“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人员配置部分得分,三家企业均为小微企业,并未达到满分条件,但评审结果为满分,该评分项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质疑。”的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依法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所有环节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经核查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人员配置”评分项合法有效。
(二)本项目要求的“相关专业职称”,并不受限于企业的性质,公司员工均可自行考取。且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已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人员配置”的完整材料,贵公司依据的“工商查询”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未公示等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
四、关于“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基地部分得分,该评分项我公司对其能够取得满分存在合理质疑。”的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依法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所有环节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经核查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生产基地”评分项合法有效。
(二)《采购文件》中对“生产基地”的规定为“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生产基地或有合作的生产基地得*分。注:生产基地为自有的,提供自有证明材料;生产基地为合作的,提供合同(协议)以及与合作基地的购销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并未强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自有生产基地,请贵公司认真研读《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五、关于“质疑事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的回复:
经核查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检测能力”评分项,实际得分为“*”分,评审公示也为“*”分。贵公司质疑事项与真实情况不符。
六、关于“质疑事项*: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的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依法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所有环节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经核查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检测能力”评分项合法有效。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贵公司认为贵州黔城佳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客观上无法提供“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用以佐证,且事实依据的部分描述均是贵公司的主观猜测,与真实情况不符,上述质疑不符合法律规定。
七、关于“质疑事项*: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客观评分”检测能力“项评分为最高分“*”分,但该公司客观上不能提供一年大米产品自检报告及相关检测设备清单,如何能得到最高分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依法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所有环节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经核查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检测能力”评分项合法有效。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贵公司认为贵州新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客观上无法提供“自检报告和检测设备清单”,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用以佐证,且事实依据的部分描述均是贵公司的主观猜测,与真实情况不符,上述质疑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