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城东鲜豆腐加工产业园区污水厂设备、构筑物 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2025-09-11
云南/红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石屏城东鲜豆腐加工产业园区污水厂设备、构筑物 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云南/红河-2025-09-11 00:00:00

石屏城东鲜豆腐加工产业园区污水厂设备、构筑物 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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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石屏城东鲜豆腐加工产业园区污水厂设备、构筑物 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项目标的在标的清单范围内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此次转让资产范围以标的清单内现场展示为准,部分标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评估报告及标的清单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减少而减少转让价款。 *.转让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详情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 *.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污水处理系统需与第三方投入设备共同运行,若受让方需使用的须自行与第三方就污水处理正常运营进行协商,转让方不承担与其他第三资产所有人协商的义务。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地上构建物的状况、面积、结构、规划用途及瑕疵等;机器设备的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当年调整的现行税率。其中可开具税率为*%的发票约占**.**%,可开具税率为**%的发票约占**.**%。 *.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信息披露行为及公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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