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共享老年食堂机制的建议
2025-08-21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关于完善共享老年食堂机制的建议
浙江/宁波-2025-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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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明楼街道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完善共享老年食堂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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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共享老年食堂机制的建议

明楼街道:武佳盈

一、基本情况

鄞州区在应对老龄化、解决老年人 “就餐难” 问题上积极探索,共享老年食堂建设已初见成效。当下,除传统的社区自办型老年食堂外,依托既有餐饮店打造的共享老年食堂数量不断增加。部分餐饮店凭借自身便捷的地理位置、成熟的餐饮运营体系,加入到为老年人服务的行列。他们以优惠价格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餐食,丰富了老年食堂的供给主体,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了更加多元选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餐饮店参与动力不足。当前,针对餐饮店参与共享老年食堂项目缺乏明确且有力的补贴奖励政策。许多餐饮店日常经营遵循薄利多销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专属折扣后,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积极性不高。即便已投身该项目的餐饮店,一旦面临经营困境、成本上扬,出于盈利考量,极易中断老年餐业务,使得合作稳定性极差,难以持续推进。

二是合作深度不足。目前餐饮店与老年服务体系的合作多为浅层次的价格优惠,缺乏针对性菜品研发环节。餐饮店往往未根据老年人少油、少盐、软糯等特殊饮食需求优化菜单,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健康与口味需求。

三是服务标准不统一对比社区自办老年食堂,监管部门对分散经营的合作餐饮店监督难度显著增大。一方面,食材采购源头把控与加工过程规范执行参差不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就餐环境、餐品质量以及服务人员态度等方面,各餐饮店表现迥异,缺乏统一规范要求,致使老年人用餐体验波动较大,整体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四是部分老年人行为欠缺约束。部分老年人对共享老年食堂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例如对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对餐品要求过高等,引发餐饮企业反感。

五是共享老年食堂区域协同存在壁垒。当下,共享老年食堂的服务覆盖广度存在显著局限性,多数情形下仅面向单个社区的老年居民供给优惠餐饮服务,尚未实现全区范畴内的有机联通。老年人一旦跨出自身所属社区范畴,便难以顺畅地享共享老年食堂所配套的各项服务

三、意见建议

一是完善激励机制。对持续稳定经营老年餐业务达一定期限(如一年)的餐饮店,给予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减免,减轻经营负担,激励长期参与。在政府组织的餐饮相关活动、项目推广、场地租赁等方面,优先考虑合作餐饮店,为其提供更多商业拓展机会,增强合作吸引力。

二是深化合作机制由政府出资,联合老年健康专家、营养师、厨师等专业人员,成立老年餐菜品研发小组,定期与合作餐饮店交流,根据老年人饮食特点设计新菜品,并为餐饮店厨师提供培训,提升菜品质量。

三是统一服务标准。针对合作餐饮店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规范等监管细则,明确食材采购渠道规范、加工操作流程标准、餐具消毒要求等,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动态评估服务质量,对不达标的餐饮店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对表现优秀的授予 “老年餐饮服务标兵店” 称号并给予奖励,以督促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为鄞州区老年人打造放心、舒心的共享老年食堂用餐环境。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社区联合志愿者团队加大对老年人思想与行为的引导力度,提升老年人公共素养。建立优惠待遇退出机制,取消行为过分、影响老年食堂运营老年人的用餐折扣。

五是打通点位壁垒。深度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各点位间优惠互认,推动区内老年人在全区范围内享受共享老年食堂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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