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明光段)施工2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5-09-11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明光段)施工2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滁州-2025-09-11 00:00:00

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明光段)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明光段)施工*标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水利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彭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淮中建安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价(元)

大写:伍仟肆佰柒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合体牵头方:徐大川;

联合体成员方:郑 圆;

证书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联合体成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联合体牵头方:鲁****************;

联合体成员方:皖************;

工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施工*标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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