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01号.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9-11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更正公告01号.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清远-2025-09-11 00:00:00
广东/清远-2025-09-11 00:00:00
更正公告**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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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中心城区地下排水设施综合治理项目(四标段)监理 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委托,对清远市中心城区地下排水设施综合治理项目(四标段)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所属期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个月(时间为:****年*月至****年*月)。现更正为:*.*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所属期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个月(时间为:****年*月至****年*月)。若属于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的,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否则该人员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现更正为:
三、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附表三:综合评分表”商务标中“项目总监素质”、“专业监理人员配置”评分项:
现更正为: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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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