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区域性普惠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9-11
四川/资阳 变更澄清
乐至县区域性普惠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资阳-2025-09-11 00:00:00
四川/资阳-2025-09-11 00:00:00
乐至县区域性普惠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至县区域性普惠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删除“(*)其他要求(多项选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此条件在招标文件中不做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置”中删除:“注(*)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的网络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此条件在招标文件中不做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乐至县颐禾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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