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9-11 00:00:00
灵璧县大路镇****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七批)“一喷多促”农药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灵璧县大路镇****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七批)“一喷多促”农药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康豪农资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肆万元整(¥*****.**元)
中标(成交)服务亩数:*****亩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灵璧县大路镇****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七批)“一喷多促”农药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五甲、杠杠帝 规格:*****/瓶 防治亩数:*****亩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大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灵璧县大路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璧县大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镇长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大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大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