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2025-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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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王磨镇毕家湾无主废渣污染源整治项目效果评估(二次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县王磨镇毕家湾无主废渣污染源整治项目已由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陇环函〔****〕***号文件)批准,因原中标单位因故自愿放弃该项目效果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效果评估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重新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项目名称:成县王磨镇毕家湾无主废渣污染源整治项目效果评估(二次发布)
*.招标编号:**************
*.服务内容:项目资料收集及分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等内容。
*.服务周期:该项目完工后一年内。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二、招标范围:成县王磨镇毕家湾无主废渣污染源整治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在报名时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文件、相关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文件,同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需留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每天上午*:**分—下午**:**分截止)
*、报名地点:甘肃兴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三江雅苑****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地点:甘肃兴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地 址:陇南市成县城关镇西滨河中路
联系人:邱芳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都 电 话:***********
注: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兴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