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25-09-11 00:00:00
****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山东省烟台市。
学院属于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实行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双轨运行办学体制,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工信部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基地。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周岁以下(****年*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应于****年*月**日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年*月**日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于网上报名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以备网上报名时使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号)规定,自****年**月*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四、报名与审核
(一)网上报名
*.报名及查询时间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查询时间:****年*月**日**:****月**日**:**
*.报名方式
请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发至邮箱***********@***.***,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上传材料以扫描彩色***压缩包形式上传(“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材料要求参照“(三)现场资格审查”中第*项“提交材料”内容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单位初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报名信息,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网上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时间最后一天**:**前向指定的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各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
*.地点: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号楼图书馆*楼(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号)
*.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报名表(附件*)。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附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无业人员报考,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
(*)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及佐证材料等。
(*)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寸照片*张。
*.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填写缺少材料承诺书(附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个工作日**:**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倍确定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仅限一次。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试
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将于考前*天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初试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初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的形式开展。
(*)参加对象:初试通过人员或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测试方式:备课**分钟,试讲**分钟。
(*)成绩公布:各岗位试讲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低于**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试讲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进行加试、排序。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等额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六、考察和体检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五年。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站:*****://***.******.***.**/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不提供咨询):************
附件*:****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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