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乡智慧出行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文件
2025-09-11
贵州/黔西南 变更澄清
兴义市城乡智慧出行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文件
贵州/黔西南-2025-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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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城乡智慧出行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文件
(一)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全文变更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经销商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中全文删除“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的“****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由原来的****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时**分变更为****年 * 月 **日至****年 * 月 ** 日**时**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由原来的****年 * 月 ** 日**:**时变更为****年 * 月 ** 日**:**时。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智慧二期定.***
********(定)修正版招标文件*兴义市城乡智慧出行建设项目(二期).***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智慧二期定.***
********(定)修正版招标文件*兴义市城乡智慧出行建设项目(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