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混凝土轨枕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项目(螺旋肋钢丝)采购方式公示73f31bf1401ca26ba12b66c2f53351fa
2025-09-11
甘肃/兰州 招标采购
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混凝土轨枕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项目(螺旋肋钢丝)采购方式公示73f31bf1401ca26ba12b66c2f53351fa
甘肃/兰州-2025-09-11 00:00:00

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混凝土轨枕生产用原材料

采购项目(螺旋肋钢丝)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混凝土轨枕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项目(螺旋肋钢丝)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混凝土轨枕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项目(螺旋肋钢丝)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件号

包件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保证金(元)

供应商

备注

*

螺旋肋钢丝

*

***.****

******

聊城信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事项

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混凝土轨枕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项目于*******日委托陇建公司进行公开挂网招标,其中包件三螺旋肋钢丝,*****日第一次投标报名截止后报名够三家,定于*******日开标,***日陇建公司告知有报名商家弃标导致投标报名不足三家而流标;后于*******日第二次委托陇建公司进行公开挂网招标,******日第二次投标报名截止后,陇建公司告知投标报名只有两家而流标。******日装备制造事业部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将螺旋肋钢丝采购方式转换为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委托陇建公司进行挂网招标,**************日报名截止投标参与两家并定于******日开标,******日收到中铁物(平顶山)物流有限公司弃标函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两家而流标,报名参与只剩一家:聊城信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兰州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服务采购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四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但是投标人少于二个,经重新组织投标人仍少于二个的且潜在供应商仅有一家的,可以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装备制造事业部于******日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螺旋肋钢丝采购方式转换为单一来源采购,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单一来源谈判单位:聊城信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时。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金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人: 段工

话: ************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

人:张工

话:************

电子邮件:*********@***.***

七、采购公示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

异议受理方式

异议受理:仲工电话:************邮箱:*************@***.***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监督电话

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 路电*********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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