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11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洪殿单元****地块建设项目(温州润府项目)配电工程高低压设备及材料
五、预算金额:****.**万元
六、项目内容:采购低压成套设备、高压环网柜、低压电缆分接箱、不间断电源、封闭母线。
七、申请理由: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洪殿单元****地块建设项目(温州润府项目)配电工程合同中要求高压柜品牌为澳维特,低压柜品牌为维益宏基,维益宏基的制造商为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且澳维特的制造商澳维特(苏州)电气有限公司授权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相关产品(环网柜****)的购销合同。故拟采用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此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八、拟定供应商: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展路****号*号楼*楼。
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人员单位 |
蔡钧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杨伟勇 | 工程师 | 温州诚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周建丽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龙湾佳丰机械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本项目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先生 业务联系电话:***********
集团业务举报联系人:王女士 集团业务举报:*************
集团纪检举报联系人:胡先生 集团纪检举报:*************
十四、附件:
论证意见
浙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