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9-11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5-09-11 00:00:00

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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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儿童利益最大化,聚焦困境儿童特殊群体,保障和维护儿童的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拟确定一家符合资质的单位承接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提升广州市南沙区儿童保护关爱服务质量。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需采购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需求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实施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该费用包括税费、服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额的视为无效报价,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则需报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内容

  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流动儿童摸排工作,协助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小时未成年人服务热线电话值班工作,协助推动村(居)儿童福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立,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业务培训,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参与报价单位的资格及团队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为社会组织(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则需处于正常存续状态,并提供最新年度的年度报告公示截图或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评审时需提供相关制度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供核查)。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五)报价单位自成立以来,有承接过并完成政府委托的相关社会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具有详细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需求情况等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

  (七)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

  (八)报价单位需承诺安排在未成年人保护或困境儿童方面有工作经验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项目团队,并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团队核心成员的简历、资质证明及在本项目的用工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须指派相对固定的*名专职工作人员到南沙区民政局指定场所对接和具体跟进项目有关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资质与经验将作为重要评审因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七、比选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则需报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评分表》。

  (三)若*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报价低的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若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自动退出,则由得分第二高的报价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

  (四)截至报名时间不足*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八、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每页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

  (三)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专职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如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上述文件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胶装成册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工作日内*:**至**:**,**:**至**:**),也可通过***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号***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邮编:******。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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