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2025-09-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雅慈彩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号*幢****
被投诉人:德阳市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号
被投诉人: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号希望城*商业街(*#地块)*(*栋)*****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宇烨双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丙灵路**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代理的德阳市旌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针对我公司的“实施方案”及“样品”评分扣分缺乏事实依据,评分不合理。由于评审结果未做到公开、透明,故我公司认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严格依照采购文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存在不客观、不公正,涉嫌歧视性和差别化评审,故我公司认为本项目评审过程存在严重违规违法嫌疑。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宇烨双辉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的业绩不符合项目采购要求,且涉嫌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质疑回复不合理存在严重问题,其回复完全是敷衍了事,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毫无针对性,严重缺乏客观性、公正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