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1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5-09-11 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购买抗洪抢险救援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采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号

被投诉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西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保河小区二期保障性住房*号楼营业房二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购买抗洪抢险救援装备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福建飞豹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豹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劣质户外移动电源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需求,属于提供虚假材料低价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飞豹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救援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虚假响应本项目实质性服务要求,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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