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09-11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旧管网、支架等废旧物资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转让标的为已拆除蒸汽管网物资,主要包括::碳钢管道、管道支架、无缝管、螺旋焊缝钢管、钢制管件、钢套钢保温管等。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已拆除闲置,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重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重量和使用性能的任何担保,受让方承担标的在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重量和使用性能上存在差异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价格为含税总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同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同泰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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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对标的资产的报废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等)。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产交割完成后**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并承担转让标的交易、交割、装卸、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同时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交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完交割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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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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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探沂工业园石田庄村北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巍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办公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