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9-11 00:00:00
丽景民族工业园祥龙路南侧区块市政配套工程*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景民族工业园祥龙路南侧区块市政配套工程*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丽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柳军、季建峰、郑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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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总价 (元) |
工期要求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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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景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张景伟 |
|
* |
丽水市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陈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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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瑞格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孙蕾蕾 |
|
* |
浙江源腾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姜建英 |
|
* |
丽水远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合格 |
张峰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单位(盖章):丽水市丽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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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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