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2
2025-09-11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2
安徽/阜阳-2025-09-11 00:00:00
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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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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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2025-09-11 00:00:00
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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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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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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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答疑澄清及修改公告内容:
提问*:我公司针对“阜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企业业绩”提出以下问题:
若提供的类似业绩合同中无法明确显示出“日常生活用品及方便食品”的字眼,提供相对应的发票证明,且发票中开具的名称可体现出日常生活用品及方便食品类别(详见附件*),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采购人:阜阳市公安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