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9-05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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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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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应急函〔****〕*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乡镇部分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石庄乡、相山镇、许坊乡、白陂乡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崇仁县相关乡镇地质灾害点治理:包括水毁道路护坡***米、地质灾害点护坡**米及土方清理约*****方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总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为****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央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应急管理局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