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5-09-11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深圳-2025-09-11 16:23:36
广东/深圳-2025-09-11 16:23:36
公告*正常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共 * 条
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 ||
|---|---|---|---|
| 标段(包)名称 | 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 |
| 公示发布时间 | ********** | ||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 ||
|---|---|---|---|
| 招标人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中标人名称 | 中交一公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 | 合同金额 | ********.* |
| 合同单位(甲方)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 | 合同单位 | 中交一公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 质量要求 | / | ||
| 合同主要内容 | 本工程主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机构、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文体机构、民政福利机构*大类,共计**家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中标人作为光明区水务工程施工企业,须承担工程期间水务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指令为准,工程相关费用计价原则按本中标项目约定的相应标准、规定并参照本工程的投标下浮率记取。 | ||
| 其他内容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