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09-11 00:00:00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台子镇人民政府台子镇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阅读次数: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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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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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台子镇人民政府台子镇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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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三、服务技术要求*、服务实施所需的设备:
“★(*)除招标人所提供车辆(扫路车一辆、垃圾车一辆)以外所需车辆由投标单位提供,所需车辆设备必须达到国*排放标准,性能不低于标准车(每标台)性能,机扫、洒水等车辆要预留视频接口,机扫、洒水车辆需具备隔离墩及道路护栏下方路面保洁、冲洗功能。投标单位至少配备*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吨)、可满足辖区内所需的垃圾车(至少*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吨),投标单位提供的车辆所有权须为投标单位所有,以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行驶证为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彩色照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变更为
:
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三、服务技术要求*、服务实施所需的设备:(*)除招标人所提供车辆(扫路车一辆、垃圾车一辆)以外所需车辆由投标单位提供,所需车辆设备必须达到国*排放标准,性能不低于标准车(每标台)性能,机扫、洒水等车辆要预留视频接口,机扫、洒水车辆需具备隔离墩及道路护栏下方路面保洁、冲洗功能。中标人须至少配备*辆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不低于*吨)、可满足辖区内所需的垃圾车(至少*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车辆必须按标准及时进场,不得降低标准,如有车辆未达到招标要求车辆技术参数,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
邹平市台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邹平市台子镇驻地
联
系
人:
刘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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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平市黄山街道办事处月河村村委楼***室
联
系
人:
曹梦思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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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梦思
电 话: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