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1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5-09-11 00:00:00
四川/广安-2025-09-11 00:00:00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交互一体机(智慧黑板)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泳彤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协兴镇新和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广大道***号**幢*栋
四、基本情况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智能交互一体机(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回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事项*:评审结论“评审条款‘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未单独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条款‘符合性审查其他事项’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未实质性响应*.*其他要求,没有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对投诉人的投标认定为无效投标,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