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11 00:00:00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对烟草行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平台(重庆端)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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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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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平台(重庆端)项目 |
行业专卖执法检查信息化模块标准版部署 |
中科朗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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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适配改造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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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跟踪管理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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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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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最新工作要求,需全面实施应用专卖执法检查信息化模块。涉及到涵盖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级子系统(以下简称“原平台”)零售许可的实地核查、市场监管,以及内外部等相关接口改造,实现整体打包部署和部分改造,项目整体实施时间较短。为保证原平台采购项目一致性,落实国家局按期完成部署上线、确保数据标准统一、强化系统运维管理等要求,结合本项目最高限价审计金额,根据现行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的”,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重庆市烟草公司专卖处。专卖处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重庆市烟草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专卖处同时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二)采购协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三)采购协商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号烟草大厦十楼二会议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冉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