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9-1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5-09-10 00:00:00
四川/成都-2025-09-10 00:0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域 | 武侯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采购人 |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号;联系方式:刘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区***;联系方式:李先生;***************** |
|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包件个数 | * |
| 变更内容 |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本项目第*包中标人四川鼎新佳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据此,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安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包件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四川鼎新佳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安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 ***,***.**元 ,更正为: ***,***.**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候选人):**.**,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附件 |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安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