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财采投处[2025]13号
2025-09-11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穆财采投处[2025]13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5-09-11 00:00:00
穆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安市上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被投诉人: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号**号楼*层

被投诉人: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年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包)”的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河北成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药品**%唑醚氟环唑品牌为:成悦,无有效商标。 投诉事项*: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提供药品甲维盐.氯虫苯品牌为:战矛,无有效商标,在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官网中产品展示无本品牌相关药品;并且在中国农药登记网站显示该药品只针对于水稻,无玉米病虫害防治。 投诉事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行政处罚事项。河北成悦化工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且于****年*月**日收到宁晋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单,委托加工劣质农药案,处罚人民币壹万元。 投诉事项*:质疑没给回复之前,采购人和中标者已签合同。穆棱市农业农村局****年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发布时间:********** **:**:** 】,而质疑函回复时间为*月**日。 投诉事项*:质疑函回复没有具体佐证材料证明。

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就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联合法律顾问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对产品权利人的保护而不是强制行为,商标未注册并不影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故此第一项投诉以商标未注册为由认为产品无资质或不合法的理由不成立。 *、企业互联网网站只是对外宣传和展示,只有参考作用,不能作为认定的事实根本性证据。经查阅招标文件,仅要求甲维盐氯虫苯的含量指标,未指定产品用于玉米病虫害防治,故此第二项投诉理由不成立。 *、依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在主体资格上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不良信用记录,现经查询“河北成悦化工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上没有不良记录(包括重大违法记录),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违法的,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故此第三项投诉理由不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在质疑可能影响中标或成交结果时,才应当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而该项目质疑回复证实项目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因此签订了采购合同,故此第四项投诉理由不成立。 *、法律和行政法规未规定质疑答复需要同时附加作证材料给质疑人,故此第五项投诉理由不成立。 据此,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综合以上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据此,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穆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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