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小学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11
2025-09-11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保定小学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11
河北/保定-2025-09-11 00:00:00
保定小学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保定小学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学苑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联东*谷新兴科技谷*号楼
当事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四、基本情况
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于****年*月四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于*月**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年*月**日,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了投诉,本机关于**** 年*月**日受理了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对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项目”的投诉,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
投诉事项*:核心产品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被投诉人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部分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被投诉人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设置与项目实际不符,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被投诉人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请求:认定被投诉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设置不合理;责令撤销答复,重新核算预留份额,针对大型出版社图书采购部分单独调整比例,确保政策落实的合理性。鉴于项目已开标并发布中标公告,因上述投诉事项影响采购公正性,请示财政部门依法撤销本次中标结果,责令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保定-2025-09-11 00:00:00
二、项目名称: 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保定小学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学苑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联东*谷新兴科技谷*号楼
当事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四、基本情况
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于****年*月四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于*月**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年*月**日,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了投诉,本机关于**** 年*月**日受理了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对保定小学设备购置*图书、智能电子琴等采购项目”的投诉,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
投诉事项*:核心产品设定具有倾向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被投诉人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部分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被投诉人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设置与项目实际不符,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被投诉人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请求:认定被投诉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设置不合理;责令撤销答复,重新核算预留份额,针对大型出版社图书采购部分单独调整比例,确保政策落实的合理性。鉴于项目已开标并发布中标公告,因上述投诉事项影响采购公正性,请示财政部门依法撤销本次中标结果,责令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