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2025-09-11 00:00:00
【交易公告】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租赁权
拍卖公告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鑫莱拍**第**号
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简称委托人)现委托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对委托人老年公寓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租赁权;
*、租赁年限:三年;
*、基本情况:
(*)主楼公寓四层约*,***平方米,**个房间,一层有大厅及办公室,公寓配备医务室;
(*)南侧公寓两层约*,***平方米,**个房间;每个房间配有独立的厨房及卫生间(一单元房间无厨房,其他均有)
(*)老年活动室约***平方米,配备各种活动设施;
(*)仓库约***平方米及门卫室约**.*平方米;
(*)各种办公及经营设施约***项(包括:办公桌、电脑、电视、床、监控设施、柜、热水器、电风扇、草坪机、洗衣机、对讲机、投影仪、油烟机、麻将机、沙发等等;
*、状态:经营中,对应的是二星标准;
*、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有前、后两个活动区域(前后两个院 );
*、整体三年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元。
二、相关说明
*、现状拍卖,实际经营面积与公告面积可能存在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房屋无房照。
*、标的物数量及质量以展示时指定为准,竞拍人参加竞拍前需对标的的情况进行仔细的查看、查验、咨询并对标的的质量和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租赁物用途:养老服务,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起拍价为三年整体起拍价格,年租赁价格=总成交价÷租赁年限。
*、成交款无发票,如需发票,因开发票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权取得及老年公寓运营期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暖、网络、有线、物业、房屋租赁税及土地使用税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日内,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贰佰万元(风险抵押金额度确认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准),交纳抵押金形式可为现金抵押、房产抵押或有价证券抵押等,合同解除后一次性返还抵押金。
*、乙方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甲方资产,不得以申请新成立的机构或以甲方的资产对外提供抵押、担保、融资等,不得对委托人资产设定他项权利。
**、成交后,买受人应守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买受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经营期内发生的任何生产、生活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纠纷及法律纠纷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赔偿。
**、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经营主体变更,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租赁权及转包经营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另行拍卖,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如遇国家或政策调整,需要占用该地块的或需要调整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同,委托人不承相关责任,退还剩余租金。
**、买受人应按时交纳每年度的租赁款项,不得拖欠,如拖欠租赁款项**个自然日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标的无偿收回,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租期届满时,买受人(或实际经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并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功能性,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委托人相应赔偿。
**、拍卖成交后,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做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买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特别说明: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或上传的附件及成交后需要签订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并聘请专业人员在指定展示时间现场勘查、评估及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及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转入拍卖公司基本账户。
三、拍卖时限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起工作时间在海伦市内标的原址展示。
*、网上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起。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与拍卖公司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付款方式: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一次性付清首年承包经营款项、及总成交价的拍卖佣金(*%),次年度租赁款项按租赁合同要求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
*、自成交之日起**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联系交接事宜及签订租赁合同等事项。
四、竞买保证金
与拍卖公司联系后再交纳保证金,建议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日操作并交纳。
五、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成交后,买受人应取得相应要求资质、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及满足《租赁合同》中关于经营要求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拍网址、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展示、咨询电话:*********** 果桂安
拍卖报名电话:*********** 高经理
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说明(即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一、发包期限
按照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租赁期共为*年,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一年一交,每年租金 万元一次性交齐,次年租金在本年度届满前**日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内。为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序衔接和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经营。在此期间内,承租方(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所涉及的经营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各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租赁费用标准
(一)乙方负责老年公寓运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暖、网络、有线、物业、房屋租赁税及土地使用税等其它费用。
(二)乙方需在签定合同后**日内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贰佰万元(风险抵押金额度确认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准),交纳抵押金形式可为现金抵押、房产抵押或有价证券抵押等,合同解除后一次性返还抵押金。
三、租赁方式
甲方将其拥有的颐康园老年公寓管理所经营权、管理权和用工人员的聘任及解聘权利交给乙方。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法运营。因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为甲方(海伦市民政局)国有固定资产(甲方资产明细见附件),该老年公寓管理所性质为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租赁期间颐康园老年公寓民办非营利属性须保持不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指导。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二)甲方有权利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乙方擅自挪用、变更现状或者可能损害甲方资产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
(三)甲方需确保提供的场所以及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能够正常使用。
(四)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在管理上被相关单位做出过行政处罚,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如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履行职权及生产经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建立与养老服务业务相关的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管理团队切实开展设施、设备、用电、用火、药品、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自觉开展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老人走失演练,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生产生活安全、消防安全、与入托老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医疗事故和涉及经济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
(二)租赁期内乙方的团队管理、生活护理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康复医疗服务等项目均列入量化考核内容,须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量化考评和奖惩。
(三)乙方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甲方资产,不得以申请新成立的机构或以甲方的资产对外提供抵押、担保、融资等,不得对甲方资产设定他项权利。
(四)乙方负责承担运营活动范围以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安全保卫、水电、运营所需所有设备设施等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费用。
(五)乙方须具备成熟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 人,团队中必须具有营养师、康复护理师(高级职称)和心理咨询师等资质人员,并提供日常服务。
(六)乙方负责人须具备至少*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管理经验。
(七)乙方须保持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民办非企业性质不变。
(八)乙方须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应急管理局或原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至少*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需持有原公安消防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九)乙方须在养老机构内开展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并且至少与一所*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绿色就诊通道。
(十)乙方须制定全面的经营方案,按照政府要求确定具体的招收养老服务对象,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等详细内容。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全市养老机构树立正面榜样。乙方在养老服务经营中自负盈亏,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制定控制成本的标准。
(十一)乙方根据具体运营情况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时,需提前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十二)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因收费、服务、饮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资产损失的,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相关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负面影响,乙方还需按甲方要求消除影响并赔偿甲方损失。
(十三)乙方需按照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相关要求,为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
(十四)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及拆除。
(十五)乙方有权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养老方面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不包括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或其它主管部门,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或迎接检查工作。
(十六)乙方负责颐康园老年公寓的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运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不得变更设施设备使用用途及地点。乙方如需对甲方资产进行改造或变更使用用途,须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投入资金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七)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保证甲方资产完好无损(自然损耗除外),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资产损毁,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资产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对甲方资产进行抵押、担保、转租,转承包经营须经甲方同意。
(十九)合同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证所聘用人员身体健康,专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员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因乙方不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与员工或他人产生的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
(二十)租赁交替期间或由于违约、意外事件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将所招收的老人及时妥善安置,不得擅自撤离弃管,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二十一)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需对投入设备设施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本合同的均视为违约,需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政府法令或行政强制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二)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三)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承包合同。
八、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附则
(一)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补充签定书面协议。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海伦市人民法院诉讼。
(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备案一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鑫莱房拍字**第**号
海伦市颐康园老年公寓现委托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对该老年化验室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租赁合同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指定为准。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的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
八、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成交款、拍卖佣金一并交齐到拍卖公司账户内;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使用的,不构成违约责任,退还剩余期间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取得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人依法通过拍卖确认买受行为,拍卖结束后有关标的的任何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直接沟通协商;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直接报名或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与拍卖公司联系后“转账”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完毕后,点击“我要报价”进入倒计时出价页面等待竞拍;
*、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归拍卖公司所有。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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