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原经贸有限公司35%股权挂牌披露
2025-09-11
浙江/杭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浙江星原经贸有限公司35%股权挂牌披露
浙江/杭州-2025-09-11 00:00:00

浙江星原经贸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浙江星原经贸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年)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意向方应在调查了解该项目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后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报名竞买。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签章的《承诺函》(详见公示附件)。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华女士,联系方式:***********。 *.以下摘自《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应付郸城县恒远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货款**,***.**元,已挂账十余年,长时间未有催付,对方单位经营异常,已失联,预计无需支付,故本次评估为零。若存在后续付款安排,将影响评估结论。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拟变更公司治理结构:标的企业设董事会,成员为*人,其中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委派*人,受让方委派*人,标的企业设经理*人,由受让方提名并经董事会决议聘任。受让方知晓并同意该公司治理结构,有义务配合出具相应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拟于本次《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年内增资至*****万元,受让方应知晓并同意该增资行为,有义务配合出具标的企业增资股东会决议,并与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履行标的企业增资义务。 *.因标的企业发展需要,在前述增资完成后**日内,受让方应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质押给转让方并完成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受让方必须予以配合。 *.在标的企业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标的企业当年向各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应不高于标的企业当年可分配利润的**%(含本数),之后每年分配比例原则上按照*%进行递增,最高比例不超过**%,具体以标的企业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标的企业按年度进行分红,在达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标的企业董事会应不晚于每年的*月**日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交由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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