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2025-09-10
山东/济南 变更澄清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山东/济南-2025-09-10 00:00:00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办法相关实质性变动内容:

评标标准中:第*条“技术参数”,评审标准由“根据投标人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不满足者每项扣*分。扣完为止。 *.带“△”项重要参数每有一处不满足的(负偏离),每处扣*分,扣完为止。 *.其余一般参数每有一处不满足的(负偏离),每处扣*分,扣完为止。 注:*.证明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资料,以检测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之一作为评标依据并标明响应页码及位置。不满足则视为负偏离。*.技术参数应按照技术需求的条目逐条填写响应情况,技术响应表中未体现响应情况或仅原文照抄招标文件的,评委有权认定该参数为负偏离,进行相应扣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 *.带“△”项重要参数每有一处不满足的(负偏离),每处扣*分,扣完为止。 *.其余一般参数每有一处不满足的(负偏离),每处扣*分,扣完为止。 注:*.证明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资料,以检测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之一作为评标依据并标明响应页码及位置。不满足则视为负偏离。*.技术参数应按照技术需求的条目逐条填写响应情况,技术响应表中未体现响应情况或仅原文照抄招标文件的,评委有权认定该参数为负偏离,进行相应扣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址:济南市经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经十路*****号*座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画鹏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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