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绿化及管线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5-09-10
新疆/乌鲁木齐 变更澄清
关于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绿化及管线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5-09-10 00:00:00

关于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绿化及管线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绿化及管线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结果 中标(成交) 废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高尔夫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诚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号万科中央公园二期*栋商务办公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楠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因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玖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的建造师王世光存在有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结果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因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査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招标人要求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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