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五三大道166号2幢润丰大厦8、 11-15楼招租(十年)信息披露
2025-09-11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五三大道166号2幢润丰大厦8、 11-15楼招租(十年)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5-09-11 00:00:00
江西/上饶-2025-09-11 00:00:00
[上饶市本级]五三大道***号*幢润丰大厦*、 *****楼招租(十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五三大道***号*幢润丰大厦*、 *****楼招租(十年)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号*幢*、*****楼(润丰大厦),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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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五三大道***号*幢润丰大厦*、 *****楼招租(十年),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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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房估[****]字第***号的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标的面积均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内现有的装修装饰存在被拆除、损坏、搬离的风险,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也不负责将标的恢复到毛坯状态进行交付。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标的内现有的家具等设备等所有权归原承租人所有,拍卖成交后,由原承租人负责清运。承租方如需使用的,可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 *.标的招租用途为:酒店、餐饮、娱乐、零售、住宿、培训、健身 *.标的整体招租,以首年的年租金评估价为起拍价,租期**年,免租期一年,按年度支付,每三年递增*%,并缴纳**万元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标的物电表、水表等由承租方安装到位,安装和开户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如需重新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递交出租方进行审核,得到出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内,水、电、物业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支出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包含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可移动的家具、装修装饰等由承租方自行搬离,不可移动的投资物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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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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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的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分期付款,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费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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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带湖路**号新闻大厦**楼 联系电话:***********(周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