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09-10 00:00:00
邻水县民政局关于****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帮扶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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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民政局
关于****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帮扶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邻水县民政局关于****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帮扶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 * |
二、采购内容
为加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传递党和政府关怀,提高儿童关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对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儿童友好型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服务区域:邻水县
(二)服务对象: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人。
(三)服务团队
承接主体组建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为主要力量不少于*人的综合服务团队。其中:需明确和落实*名项目持证社工负责人,负责统筹和落实日常项目服务工作。
(四)服务内容
*、“四点半课堂”及假期托管。聘请老师或社工帮助孩子完成学校作业,解答学习疑问;开展兴趣活动,如阅读、绘画、手工、趣味小游戏等,鼓励孩子参与互动,丰富课后生活。总课程不少于***课时。
*、心理关爱服务。开展心理筛查咨询,通过一对一心理咨询,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引导孩子表达内心想法。咨询次数不少于****次。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周期为*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四、结算方式
项目经费分*期支付,第一阶段支付时间:项目中期(签订合同起,两个月后经承接方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第二阶段支付时间:项目末期(根据项目进度确定)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的提交:****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日上午*:*****:**,下午**:*****:**),到邻水县鼎屏镇宁安巷***号(县民政局***室)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六、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具有心理咨询或社工服务等相关服务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七、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基本条件的承诺函;
报名时应提供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非法人代表报名时,请携带机构或企业针对本项目报名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到邻水县民政局*楼会议室送交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开标于****年*月**日上午*:**,在邻水县民政局*楼会议室进行。
九、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分,采购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按时递交相应数量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见附件,若评分结果相同,则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则以评审项中的项目实施方案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一、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达到*家或*家以上方可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投标终止。
(二)本次招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之间以联合体形式进行。
(三)本项目未尽事宜由邻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邻水县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