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叁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2025-09-09
上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叁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上海-2025-09-09 00:00:00

成都叁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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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成都叁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须向联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完成签署用印后的《保密函》《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联交所的备查文件。 (*)、标的企业已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协议》、《租赁协议》和《借款协议》(协议于转让方处领取),并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机构提供物业资产运营服务。 (*)、标的公司于****年**月新成立,无完整年度审计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如涉及假冒国企的,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 (*)接受并同意标的企业以现状进行交付。 (*)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企业产权登记表》变更前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该时点标的企业向转让方的借款及利息金额用于偿还该款项,并取得转让方出具的【结清通知书】。 (*)知悉并接受、认可标的企业已签署的《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全部内容,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 《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不直接、间接或变相影响上述已签署的协议中委托人的委托意愿。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解除标的企业现有的协议、合同,并配合标的企业继续按已签署的协议、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或约定,要求意向方追加赔偿。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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