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25-09-09 00:00:00
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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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师市出告字〔****〕**号
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第八师***号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以勘界面积为准,㎡)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第八师***号 | 位于***团红光镇,朝阳路以北,清华路以东 | ****.** | 挂牌出让 | 商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第八师***号 | 位于***团*连 | ****.** | 挂牌出让 | 工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第八师***号 | 位于***团**连 | ****.** | 挂牌出让 | 工业用地 | ≥*.* | ≥**% | / | ≤**米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 *** 米);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五)本次出让地块*****第八师***号为带设计方案出让。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韩晖明 联系电话:************
揭牌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开户账号:************
第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