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海曙区龙观乡林相优化工程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5-09-09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海曙区龙观乡林相优化工程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浙江/宁波-2025-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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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海曙区龙观乡林相优化工程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海曙区龙观乡林相优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月底完成工程初次验收,后续三年,每年抚育后进行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月底完成工程验收。 |
| * | 验收标准 | (*)造林株数保存率验收阶段:造林*年后,进行造林株数保存率验收,造林株数保存率不得低于**%(成活的苗木株(穴)数/作业设计的总株(穴)数****%)。 | / |
| *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九)具体技术措施 *、 | *、造林后抚育管理 造林后抚育*年,第一年,第一次抚育在*~*月份,以松土埋青为主,结合扶苗、除蔓、除蘖、施肥。第二次抚育为*~**月份,割除幼林内杂草及灌丛,茬高不得超过*厘米。同时,注意严防苗木露根、伤根、伤苗,保留天然目的树种。割除物可散放,但必须距幼苗**厘米以外。第二年、第三年幼林抚育可采用第一年的抚育措施。 | *、其他管理 成交人必须为所有参加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死亡赔偿金要求**万及以上),必须在保险生效后再安排人员上山作业。若成交人的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等,由成交人负责。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中山西路**号海曙大厦**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凤英、黄佳睿、郑纯璐、何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梅棉棉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
附件信息:



